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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将受害人带往一间清静不受打扰、没有异性在场的房间内安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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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同性及受信任的人士负责进一步处理及确保受害人身分的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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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受害人建立友善关系能安定他或她的情绪,
表现关怀和敏锐的触觉才能被受害人接受和认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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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证人及保存现场,不可干扰证物,如受害人不要洗澡及换衣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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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下受害者的神态和情绪,包括衣著有否凌乱、破损及身体伤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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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性的老师只应向受害人发问必须的基本问题,确定事件的大致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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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询问受害人太多资料,以免令受害人回想痛苦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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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判决性见解及非责问式的言语及态度,设身处地从犯罪者及受害人的观点与角度,对整件事作出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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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延迟报案,要及早让警方介入,避免让受害人再次忆述事件经过,调查工作是警方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