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的话:课程发展是学校里的重要环节,香港特殊学校课程一向由老师自行编订,如何确保课程既适合学生的能力,又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来课程发展的趋势如何?请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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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现指标与课程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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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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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可置疑,不论在特殊学校或主流学校,表现指标与课程两者之间是有很密切的关系,如果说课程或教学内容的厘定是代表著我们学生应该学习什么的话,课程、教学内容、评估以至表现指标便可以说是几位一体甚或有等同的关系,只要有了适切学生学习需要的课程及学习目标,再引用目标为本的理念去设计学习内容的话,同学在学习上的表现指标是容易厘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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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对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同学而言,由于他们在学习上的困难或障碍,要厘定适切的学习内容并不能如一般同学容易。这亦成为了设计特殊教育课程一个很大的挑战,除了要考虑同学的能力外,还要考虑因不同学习障碍所产生学习上的要求,才能作出课程及策略上的调适去满足这些同学的需要。因此要就合适这些同学能力学习的课程,去厘定特殊教育课程学习指标,并不是一件容易但亦非不可能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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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而言,课程是管辖著学生该学什么及教师该教什么的总纲。而课程设计或课程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厘定一个适切的课程。适切性包含著很多意义,包括了内容是否值得同学学习?内容是否切合同学发展上需要?设计是否能针对个别/整班同学的需要?深浅程度是否配合同学的能力?而基于这些条件去厘定特殊教育课程时,由于不同特殊教育需要存在著的差异很大,因而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困难,使要设计适切的特殊教育表现指标并不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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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早期特殊教育课程发展是以特殊教育需要的类别作出分类为主导,主要针对最显著的弱智儿童而设计,营造出特殊教育课程局限于特殊学校,形成了一个分割的现象,成为了特殊教育课程发展的一个很大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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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历史上分类式的发展,对过去数年间出版的特殊教育课程指引内容起了一定的影响。下列就是过去五年间出版的特殊教育课程指引: |
.视觉弱能儿童(1996)
.听觉弱能儿童(1996)
.弱智儿童(1997)
.适应有困难儿童(1998)
.身体弱能儿童(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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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出版的课程指引内容,只著重这些特殊教育学习需要类别教学策略上的要求而设计,并未强调学习内容上的差异,其实已体现了特殊教育课程与主流课程一体化的观念。而从教统会第四号报告书提出要正视处理个别差异的理念,建议为有不同学习需要的学生提供适合的课程(其中包括资优及有学习困难的学生),到「目标为本课程」特别关注到照顾学生在学习能力和进度上的差异,而九四年联合国文教组织呼吁各国政府为全纳教育(Inclusion)立法或制定政策,九五年以“平等齐参与”为主题的康复政策及服务白皮书,以至九六年教育委员会特殊小组报告书等关于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都加剧了转变发展特殊教育课程各上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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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上本港近年由于融合教育(Integration)在政策上的执行所带来的转变,更加突显了整体课程设计,并未因特殊教育需要的定义已渐转广泛,从而照顾到特殊教育课程发展上的需要。广义地所有同学的学习内容应建基于一个为整体学生而设计的均衡课程,有特殊教育学习需要学生的课程内容是不应有异于这个主流学校所采用的均衡课程。这个观念亦合符平等机会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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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转载自
《香港特殊教育论坛》
(2000年第三期第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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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学校课程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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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教育课程指引及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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